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啦啦 右下角的臨時動議新增一條(no.2)

是說有多少人注意到臨時動議這一項?XDD



好啦

說真的

今天看到這新聞很怒

真的他媽的怒很大!

幹!

這是什麼鬼法案?!

他媽的還有沒有人權阿?

這根本就是剝奪了愛滋病友的權力阿



以後這樣誰敢去檢測?

檢測出來要是有HIV+

那照這個新改好的法案,檢測人員是不是可以直接通知受測者的公司學校或其他?

這算什麼?

是不是那些公司或學校可以因為"避免感染傳播"之類的理由拒絕患者入學或工作?



侯水盛,虧你還他媽的是醫生!!!

幹!

醫生當成這樣!可不可恥阿?

聽說之前那個可笑的"同志亡國論"也是你提的?

幹!

恐同恐成這樣是怎樣?

為什麼這種人可以當上我們國家的立法委員?

為什麼我們的法案要交由這群他媽的通通都是腦殘的傢伙來制訂?



再看連署名單?

........Orz

我是偏綠的

但是這份名單讓我捉狂到死.......幹一半是民進黨?這是啥鬼?

拜託一下!

早期民進黨不是都在爭取人權嗎?

現在是怎樣?

民進黨前輩身為人權鬥士的精神都被你們這全智障敗光光了!





越看越怒...

尤其是ptt上有人狂護航...

你說會怕愛滋病患所以怎樣怎樣怎樣我就算了

怕是一定會的,重要的是不要過度恐慌...

幹竟然有人說原來的法律有漏洞...



「他刪的那條法

"不得予以歧視,拒絕其就學、就醫、就業或與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..."

意思不就是等於

"只要是愛滋病患,你想要到哪裡工作,或是要到哪裡唸書,都不能被拒絕"

如果拒絕的話,該單位就應該被罰款三到十五萬

那麼

不就是代表著:

只要你得了愛滋病,就算你成績很低,能力很差,

還是可以無條件念台大,或是到很好的地方工作,

這樣不就壓榨到了沒得愛滋病的人嗎?

大家應該知道為什麼會被刪掉了吧,是因為那條法律有漏洞喔

並不是想要壓榨愛滋病患的人權喔」



我沒改過裡面的任何一個字............

他國小沒畢業吧?

有點邏輯的都不會講出這種話好嗎?



幹!

5566、SHE橫行

政府官員無腦

台灣啊...妳要撐到我們這一代有能力當權的時候啊......Orz

(也許不會好太多,但起碼不會再向下沈淪...我是這麼相信的)



附上連結:

反對立法委員侯水盛等所提之「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刪除愛滋感染者基本人權保障條款!

http://praatw.org/~praatw/news01/index.cgi?job=news&file=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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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andfshipp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